国际奥委会第141次全会15日通过了《奥林匹克宪章》修正案。其中,“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”增加了有关尊重人权的措辞内容,第40条增加了有关奥运会上运动员、团队官员和其他人员言论自由的规定内容。
关于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第1款,修订后的内容为:“奥林匹克主义是一种人生哲学,它将身体、意志和心灵的品质作为一个平衡的整体加以推崇和结合。奥林匹克主义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相结合,力求在奥林匹克运动范围内创造一种基于拼搏的快乐、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、社会责任以及尊重国际公认的人权和普遍基本伦理原则的生活方式。”
关于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第4款,修订后的内容为:“开展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。在奥林匹克运动范围内,每个人都必须享有参加体育运动的机会,在国际公认的人权方面不受任何歧视。奥林匹克精神要求以友谊、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相互理解。”(央视新闻)

